为响应学校第七届实验室安全文化月活动号召,推进实验室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,学院开展了“安全示范实验室”评选活动。活动严格遵循“以评促建、以评促改、以评促管”原则,经各实验室自查自纠、学院专家评审组现场考核等环节,已完成综合评定。现就拟授予“安全示范实验室”名单公示如下:
山能新能源大厦502实验室、山能新能源大厦422实验室、山能新能源大厦459实验室、山能新能源大厦139实验室、工科实验楼E座445实验室、工科实验楼D座510实验室、基础实验楼B区215实验室
公示时间:2025年12月5日至12月8日。
公示期间,如对拟授予荣誉称号的实验室有异议,请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学院反馈。
联系方式:77250426@qq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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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12月5日

